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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虎林

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律师简介

赵虎林,男,1965年5月出生, 汉族,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一级律师,公司法专业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二届法律专家,河南省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郑州市公安局法治咨询专家,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荥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河南校友会副会长兼法学分会会长,郑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院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经济法研究会、律师学研究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公证法学研究会理事,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876)、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605)、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172)、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732)等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公司、证券、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业务。

个人经历

1982年9月-1986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6年9月-1988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8月-1996年11月在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工作,其间于1994年9月-1995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涉外律师培训班学习;

1996年11月至今在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工作。

业务活动

1.法律顾问业务。

曾长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95)、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76)、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白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44)、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原郑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98)、郑州新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泰宏房地产有限公司、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司法厅等企业的法律顾问。

现任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郑州市人民政府、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22)、河南省中新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郑州国基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河南中盈裕鼎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合一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标准石化有限公司、河南大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巩义市红旗炉料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郑州市中心医院、中原科技学院等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2.诉讼法律业务。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成功代理“郑百文”股票过户纠纷案、竹林安特借款担保案、黄河证券与昆明中华房地产融资纠纷案等知名案件;成功代理郑州国投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诉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诉武陟县人民政府行政违法案等等。

3.商务谈判业务。

参加大量的商务谈判业务,从事各类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查和见证业务,参与多起公司设立、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界定、股权转让、股权置换、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等非诉讼法律业务。曾全程参与河南省石油总公司与法国埃尔夫海外公司中外企业合资项目、郑州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与美国林肯电气有限公司中外企业合资项目等重大商务项目谈判。

4.公司证券法律业务。

参与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上市业务、债券发行项目。1993年取得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先后办理金帝建设(红阳能源,证券代码600758)、银鸽投资(证券代码600069)、双汇发展(证券代码000895)、新乡化纤(证券代码000949)、太龙药业(证券代码600222)等公司的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再融资法律业务;办理了世纪光华(证券代码000703)、白鸽股份(证券代码000544)、双汇发展(证券代码000895)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业务。

5.涉外法律业务。

先后接受法国埃尔夫海外公司、新加坡亚太建筑与贸易集团公司、也门红海贸易有限公司、日本大信株式会社等客商委托办理外商投资、外资并购等项目的商务谈判、涉外合同文件制作、涉外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业务。

6.企业破产业务。

先后担任郑州金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河南省志元食品有限公司、新乡克瑞重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克瑞集团起重机有限公司、河南建开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亚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等破产企业管理人负责人,接受河南华泰特种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金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郑州拓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聘请提供破产企业专项法律服务。

7.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

2012年5月曾接受河南省司法厅聘请参与“毒胶囊”事件法律咨询论证工作;2015年3月以来担任河南省公证处的法律顾问参与“河南海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证群体事件”的法律咨询及处置工作。

学术活动

1、参加立法咨询活动。长期担任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咨询专家,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专家,参与一些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提出立法论证意见和建议。

2、法律专业学术交流活动。担任河南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公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多次受聘专题讲授公司、证券、金融、非诉讼等法律专业学术及律师实务课程;在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多次接受报纸、电视等媒体的节目采访和法律点评。

3、参加律师协会活动。先后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会长、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务,从事律师业务交流和培训活动。

荣誉

1996年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律师;

1999年被评为首届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2004年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

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好律师”;

200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2011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