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anwen / 来源: 2018-09-03 点击量:214
2018年8月31日下午,本所企业破产法律业务部在12楼会议室举办2018年度第四次业务研讨会。本次研讨的主题为“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相关问题”,主讲人为李小龙律师。本所破产团队及其他律师10余人参加了研讨。
李小龙律师围绕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所涉及的关联企业的认定、合并破产的几种类型、程序的启动方式、申请人、案件的管辖、构成实质合并的标准、实质合并案件的受理、具体操作程序、合并后的法律后果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讲解。同时,李小龙律师还结合自身经验,就认定关联企业存在高度混同的参考标准、管理人在合并破产中应发挥的作用和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重点阐述。
本次研讨会气氛热烈,在研讨过程中,高晓星律师、潘宏建律师、李珅申等律师分别就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通过本次研讨,提升了本所企业破产团队处理关联企业破产问题的技能,也使与会律师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关联企业的破产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对此作出规定,导致实践操作中存在不同的做法,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今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为各级法院、破产管理人提供了指导。下一步,本所企业破产法律业务部将继续加强对关联企业破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升本所作为一级管理人的业务水平,以更好的参与十九大确定的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