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anwen / 来源: 2019-02-23 点击量:205
2019年2月21日上午,应本所顾问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程置业”)邀请,本所一级合伙人高华律师为该公司开展“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航程置业公司主要领导及员工参加了本次讲座。
高华律师结合多年为建筑及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经验,由点及面、由表及里,逐条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纠纷司法解释(二)》”)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纠纷司法解释(二)》出台的背景、亮点、条文释义、风险提示及实务要点,让参与听众深入理解并领会了该司法解释的实质精神和内容。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航空港实验区主要的建设投资主体,承担了区内4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棚改项目建设、学校及幼儿园、道路等各类项目的建设运营,截至2018年11月底,累计承建各类项目641个,总投资(可研)127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78.35亿元,并先后获得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奖等各项殊荣。本次讲座旨在提高航程置业公司员工对于《建设工程纠纷司法解释(二)》及相关规定的理解,学会运用相关法律规定防范公司在建筑领域业务方面风险。
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到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纠纷司法解释(二)》,数十载光阴弹指一挥间,《建设工程纠纷司法解释(二)》必然能够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为我国的 “一带一路”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助力。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应对《建设工程纠纷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进行深入理解和掌握,以此完善企业整个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