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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行政诉讼法律业务部举行2018年度第三次业务 研讨会

作者:qianwen     /     来源:    2018-08-14     点击量:18

2018年8月10日下午,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法律业务部在本所十二楼会议室举行2018年度第四次业务研讨会。研讨主题为“解读<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最新变化”。本次业务研讨会由本所合伙人高晓星律师主讲,本所行政诉讼法律业务部主任耿玉娟律师主持会议,二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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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增设了许多重大的新制度、新规定,为了便于实务操作,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8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对其全面加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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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务研讨会衔接上次的研讨会,由高晓星律师继续解析《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高晓星律师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切入点,带领与会律师重点讨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以及行政诉讼的执行制度,并介绍学习最新的最高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研讨学习中,耿玉娟主任也同大家分享了近期办理的相关运用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具体案例的经验,与会律师积极讨论、踊跃发言,表达自己对《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认识理解。最后,由耿玉娟律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总结,高度评价了高晓星律师的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的法律适用。通过本次研讨学习活动,与会律师对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有了更为深刻及清楚的认知,及时更新行政诉讼法的知识储备,极大的提升了本所律师行政诉讼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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