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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合伙人高华律师受邀到兴港投资举办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作者:qianwen     /     来源:    2018-04-13     点击量:60

2018年4月10日上午,本所合伙人高华律师应顾问单位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邀请,为该公司作“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的专题讲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员工参加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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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律师首先结合多年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经验,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从不同角度讲解国有企业采购活动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重点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3月27日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行解读,指出国家目前对建设工程领域“放、管、服”的改革趋势。


接着,高华律师围绕“违反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重点讲解国有企业作为招标人在招投标各阶段进行违规操作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具体包括招标及投标阶段、评标阶段以及中标、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无论是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还是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涉及招投标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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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高华律师对国有企业采购监管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了建议: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国有企业原则上有自主决策权,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方式与标准。


采购活动在国有企业运营管理中是必不可少的,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还要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作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本次讲座旨在提高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意识,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规范化监督和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员工的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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