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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刘娜娜律师受邀为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民法典》及《公司法》专题讲座

作者:qianwen     /     来源:    2024-05-30     点击量:39

2024年5月28日上午,本所刘娜娜律师应本所常年顾问单位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裕高华”)邀请,为国裕高华及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科投”)相关人员开展了主题为“《民法典》合同篇通则司法解释要点解析及新《公司法》下股东特殊权利保护条款”的专题讲座。省科投及国裕高华部分人员参加了本次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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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顾问单位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能力,结合公司实务需求,刘娜娜律师首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重点从合同签名与印章问题、职务代理与表见代理、越权担保的合同效力及责任承担三个方面展开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务经验就相关问题提出相应建议及风险防范措施。 接着,刘娜娜律师就顾问单位人员较为关注的新《公司法》下股东特殊权利保护条款问题从知情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回购权、类别股机制(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股份转让限制、特殊表决权)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对股东行使上述权利可能存在的障碍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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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交流环节,刘娜娜律师认真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现场氛围热烈融洽。


深圳国裕高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股权类基金投资管理,是一家在中国投资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码P1010384。截至2022年底,在管9支基金产品,包括河南省豫投军民融合产业母基金和焦作军民融合、许昌国裕科技两支子基金,以及濮阳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巩义先进制造基金、驻马店药谷产业投资基金、临颍县国煜盈成产业投资基金等地方政府基金,设立河南省豫高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为财务顾问参与投资管理合肥兴邦、中航基金、白鹭氢科等产业投资基金,截至目前,管理基金认缴规模12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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