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anwen / 来源: 2020-12-01 点击量:260
2020年11月30日下午,本所合伙人、公司证券业务部主任高恰律师应河南大学法学院及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的邀请,举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法律业务专题讲座。河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及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3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
高恰律师首先介绍了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券情况,结合新的《证券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等规定,对企业债券发行的条件、交易场所、发行注册流程、募集资金用途、评级要求、申请文件编制、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接下来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发行条件以及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等进行比较分析,对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发行注册流程、募集资金用途、评级要求、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讲解。同时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2020年11月27日最新发布的特定品种公司债券业务指引等相关内容,对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纾困专项公司债券的类型、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评级要求、申请文件编制、信息披露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解,结合实践中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
高恰律师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则及业务指引文件,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主要品种、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评级要求、注册发行程序进行了逐项讲解。
结合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高恰律师对扩大公司债券市场发行主体、丰富债券发行的方式、增加债券交易场所、简化发行审核流程、对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施分类管理以及加强债券市场监管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讲解。
讲座结束后,高恰律师与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就债券领域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就实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樊涛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认为通过本次专题讲座,让在校研究生和当地律师了解到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相关情况,与当地律师分享了非诉讼法律业务经验,有助于开拓思维,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