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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公司证券法律业务部主任高恰律师应邀 参加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作者:qianwen     /     来源:    2019-02-17     点击量:22

2019年2月13日下午,本所公司证券法律业务部主任高恰律师接受邀请,参加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组织的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六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对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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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后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与交易特别规定》等六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组织和邀请河南省内部分知名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代表参加研讨会,征集各专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本次研讨会对科创板的发展空间、市场前景、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制度设计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会议持续三个半小时。高恰律师根据自身多年从事公司证券法律业务的经验,围绕科创板要求的行业、股票发行和上市条件、上交所审核重点、科创板拟上市专项现场审核、科创板上市表决权差异安排、认购制度安排等规则设计,代表本所发表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得到与会代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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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恰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008年1月进入本所执业,任本所公司证券法律业务部主任,主要从事公司证券、企业改制、公司并购、资产重组、企业破产清算、房地产等非诉讼法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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